比赛分为3个组别,分别为U8组别、U10组别、U12组别,每个组别限报4支队伍。
1.各地俱乐部、中小学等均可报名参加。须代表学校、俱乐部、公司法人等任何一个单位盖章。
3.每个参赛单位仅限在相应组别报名一支参赛队伍,严禁多重身份参赛(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
报名截止后,上报资料不得更改。报名通过的参赛代表队,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无故退赛。
1.分组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参赛队伍在赛前通过抽签确定分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
2.比赛时间:全场比赛时长24分钟,分上下半场,每半场12分钟,中场休息时间2分钟;
3.暂停规则:每支球队每半场有两次主动暂停机会,未使用的主动暂停次数不累计;球队主动暂停不超过90秒(包含25秒聚商时间);其他情况暂停时长由裁判员决定。
1.各代表队应准备不同颜色印有号码的比赛服至少两套,要求比赛上衣、比赛短裤(不带口袋)款式和颜色统一,并在报名时注明服装颜色和队员号码。
2.代表队名称和号码数字须正确并清晰可见,不得涂改、遮挡。如因比赛服装不统一而导致延误比赛的代表队,按弃权处理。
3.运动员需穿着符合中国橄榄球协会认定的服装和护具。所有球员在场地上必须一直配戴护齿。
1.运动鞋不可包含金属材料,不能有尖锐的边缘,鞋钉的长度不超过0.5英寸(1.27厘米)。
2.不准佩戴硬物、金属纽扣、金属饰物等有可能对运动员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U8组别比赛使用4号球,U10、U12组别比赛使用6号球。比赛用球由主办单位统一提供。
积分多队伍名次靠前,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得0分。
如因特殊情况弃权比赛,需在该场比赛前1小时由领队进行书面确认并提交申请,经主办单位认可后,本场及接下来的所有比赛比分均为0:28负。如无特殊原因弃权或拒绝比赛,则取消该队在本次赛事的所有成绩,其他球队需要与该队计算成绩时,均按弃权分数计算。
(1)同一小组代表队积分相等的情况下,获胜的代表队名次列前;(即胜负关系排名制)
(2)如不能确定排名,按积分相等且胜负关系相等的代表队在小组赛所有场次的比赛中总得分与总失分的差数进行比较,差数正数值大的代表队名次列前:(即净胜分排名制)
(3)如不能确定排名,按积分相等且胜负关系相等且净胜分相同的代表队在小组赛所有场次的比赛中总得分进行比较,总得分多的代表队名次列前:(即总得分排名制)
(4)如以上三种都不能确定排名,则由领队代表采用抛掷硬币的方式确定名次。
(1)若小组队伍数量不同,统计的小组赛场次以小组队数少的小组的场次数为准。队数多的小组中进行统计的队伍与该小组最后一名的比赛场次不计入统计范畴;
(2)不同小组代表队积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积分相等的代表队在小组赛所有场次的比赛中总得分与总失分的差数进行比较,差数正数值大的代表队名次列前:(即净胜分排名制)
(3)如不能确定排名,按积分相等的代表队在小组赛所有场次的比赛中总得分进行比较,总得分多的代表队名次列前;(即总得分排名制)
(1)加时赛前休息两分钟。主裁与两队队长在场地中央进行猜币仪式,由客队先猜。猜币获胜队伍选择率先进攻或防守,另一支队伍选择进攻方向。
(3)在第一轮加时赛中,两队分别从中场线开始一轮进攻(越过中场线不获得首攻)。如果防守方在对方的进攻中得分(非附加分),加时赛直接结束,防守方获胜。
(4)加时赛中进攻方将持续进攻直至得分(包括附加分)或用完进攻机会。加时赛中发生球权转换后仍然是活球,直至它被裁判员宣布为死球。即使一档进攻中发生两次球权转换,本档也不会立即结束。
(5)如果在第一轮加时赛(包括附加分)结束后双方战平,第二轮及以后的加时赛。双方将轮流尝试1分附加分进攻。直至双方附加分尝试后比分不再持平或防守方在防守过程中完成得分,加时赛结束。
参赛代表队来往交通、食宿及医疗费用自理,比赛期间场地租用、竞赛组织、工作人员劳务、运动员保险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一)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争,文明、干净的比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主办单位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严禁无故弃权、打假赛。
(三)在比赛中若发生某队提出抗议,为避免延误整体比赛进程,裁判员有权要求比赛在抗议的情况下继续。
(四)主办单位在接到队伍抗议后,可随时询问或调查有关队伍和运动员。被主办单位询问或调查的代表队和运动员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有意回避或拒不接受询问或调查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有关队伍或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并根据情节给予进一步处理。
(五)如有围攻、漫骂、侮辱、殴打或故意伤害裁判员、工作人员或对方教练员、运动员及其它违背体育道德行为的,取消本次赛事所有奖项评选,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参赛代表队必须是浙江省棒垒球协会单位会员或会员团体选派,同支队伍的参赛队员必须属于同一个二级单位会员或会员团体,不得跨二级单位联合组队。
2.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是浙江省棒垒球协会个人会员。各代表队领队必须由单位会员或会员团体相关领导担任,不得由运动员家长临时性担任。教练员必须是代表主管单位会员在浙江省棒垒球协会的注册教练员,并取得教练员资格认证。主教练必须参加浙江省体育局或浙江省棒垒球协会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组织的教练员培训,并考评合格。
4.每队报名人数不超过27人,其中领队1名、教练员2名、指导老师1名、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不少于12名,不多于22名。
赛事设项为U8软式棒垒球(徒手组),参赛队员须为201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U8软式棒垒球(徒手组):每队报名运动员,异性不得少于3人,上场9名运动员,异性不得少于2人。
报名截止后,上报资料不得更改。报名通过的参赛代表队,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无故退赛。
赛事器材要求为:CS徒手组软球、泡棉棒、T座及双色L型垒包。比赛用球、球棒、T座及垒包均由主办单位提供,其余器材各队自行携带。
2.每场比赛进行5局或60分钟,超过55分钟未完成5局,当局比赛完则比赛结束,若主队领先时,时间不足5分钟,即结束比赛。
3.在无需决定胜负的比赛,最后一局终了,双方得分相同时,按平局计算,决定名次的比赛,5局或60分钟后比分相等,则进行延长局,二垒设跑垒员,直至决出胜负。
4.比赛中某队在三局领先19分(含)以上,四局领先10分(含)以上,比赛即可结束,弃权队伍按0:45告负。
(1)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两队之间比赛为平局,则依据全部比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据相互间比赛残垒数(依三、二、一垒顺序)决定名次,残垒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2)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比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据全部比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据相互间比赛残垒数(依三、二、一垒顺序)决定名次,残垒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3)比赛中,如因天气等特殊情况,中断比赛时间超过20分钟,不能按预定赛程完成全部比赛,已完成的比赛成绩有效,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情况决定后续比赛办法和名次产生方法。
1.各队必须准备2套深浅颜色不同的棒垒球比赛服,并在报名单上注明号码颜色,上场比赛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印有明显号码,高度不小于15厘米。
2.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运动鞋或胶钉鞋,禁止穿钢(铁)钉鞋,经劝告仍未更换者,裁判员可直接宣告驱逐出场。
参赛代表队来往交通、食宿及医疗费用自理,比赛期间场地租用、竞赛组织、工作人员、运动员保险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一)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争,文明、干净的比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垒球协会和主办单位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严禁无故弃权、打假赛。
(二)在比赛中若发生某队提出抗议,为避免延误整体比赛进程,裁判员有权要求比赛在抗议的情况下继续。
(三)主办单位在接到队伍抗议后,可随时询问或调查有关队伍和运动员。被主办单位询问或调查的代表队和运动员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有意回避或拒不接受询问或调查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有关队伍或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并根据情节给予进一步处理。
若参赛队中有教练员或运动员在比赛期间中出现不遵守主办单位规定、弄虚作假、不服从裁判、辱骂对手等赛风赛纪问题的,报送协会处理。
0769-2638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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